臺南市選舉委員會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,投票日為113113(星期六),有關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事宜

說明:

一、歷次選舉承蒙貴校協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,不勝感激。本案仍請依分配員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惟下列人員不宜遴薦:

()未年滿18歲者、體能不適任者、懷孕期間女性員工。

()投票日當天另有任務無法擔任是項工作,如值日、受訓者。

()服替代役之役男及具有現役軍人身分者(:學校軍訓教官)

二、本次工作人員遴派,工作地點以本市東區、南區、北區、安南區、安平區、中西區等六區為原則,如有欲推薦至其他行政區者,亦可列冊推薦之。

三、為降低工作人員投票之不便,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考量工作人員投票之近便性,戶籍地與工作地同一選舉區始可辦理工作地投票。檢附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選舉區簡圖(附件二)供參。

四、列冊人員如屆時有請調他機關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擔任工作人員時,仍請推薦適當人員遞補,為避免更換作業困擾,請審慎遴薦。

五、造冊要點:

()請依所附格式(如附件三、四)填造,請勿任意更改或自製表格,俾利本會及區公所統一建檔。

()名冊各欄請完整填載,身分證、服務單位、職稱也請務必正確,區別、里別、鄰別不可漏填,俾便分配投票日工作地及區公所、戶政事務所辦理「投票所工作人員在工作地投票」。

()希望工作之行政區欄位請依序位詳填,如遇希望派往之行政區有超額情形,則由區公所分派下一個序位之行政區。

()名冊請依工作人員希望工作之行政區域第一序位分區造冊。並請於112628日前分區造冊完成,逕函送本市東區、南區、北區、安南區、安平區、中西區等各區公所,名冊電子檔另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區公所選務承辦人員,區公所承辦人員聯絡方式如附件五。

 

六、「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各單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統計表(如附件六)請於112628日前填造,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至tnec03@cec.gov.tw信箱。

七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,講習後發給講習交通費200元及核發學習時數3小時,講習會預定於11211-12月辦理,屆時由各區公所另函通知被推薦之工作人員。

八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依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」(如附件七)核發工作費。主任管理員3,400,主任監察員2,800,管理員2,200,監察員1,800,預備員1,800元。

九、隨函檢送「各單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額分配表」、「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臺南市選舉區簡圖」、「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各單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」格式、「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填寫說明」、「區公所選務承辦人員聯絡資料」、「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各單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統計表」及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」各1